湖北省出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
近日,湖北省农业厅下发关于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津贴任务施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农机报废更新津贴任务。
湖北省从2015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任务,从中央财务农机购置津贴资金中配置局部资金,对于农人意愿报废扩充老旧农机且采办新农机的,给以农机报废更新津贴。据统计,全省两年共报废农机10547台,津贴金额6823.943万元。
方案明确,报废器械为拖沓机(含变型拖沓机)、连系收割机;津贴器械为依法报废旧机具且采办新机具的小我或者农业生活经营者;拖沓机津贴规范为500元至10000元,连系收割机津贴规范为3000元至18000元。
为了预防倒卖旧机具行为,方案还提出,农机收受接管单元应具备拆解职员、配置、园地等前提,对于收受接管的农机建档注销,还需安装监视配置。县郊区农机局部经由过程近程视频监视以及现场抽查体式格局,对于报废机具拆解进行监督,对于收受接管拆解没有尺度的农机收受接管单元进行处置,责令其刻日整改或者消除其收受接管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