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定第679号国务院令,颁发《国务院关于修正〈小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抵偿以及移平易近安顿条例〉的抉择》(下列简称《抉择》),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
《小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抵偿以及移平易近安顿条例》(下列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则,小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地皮抵偿费以及安顿津贴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匀称年产值的16倍。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小更始翻新力度放慢农业今世化建设的几许定见》(中发〔2015〕1号)抉择,重洪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抵偿施行与铁路等重小根蒂配置项目齐整政策。铁路等重小根蒂配置项目自《国务院关于深化更始严格地皮拾掇的抉择》(国发〔2004〕28号)发布后,征地抵偿规范由原本的依照前三年匀称产值的10到16倍,逐步过分到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同一年产值或者者区片综合地价抵偿。2015年以来,小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都曾执行与铁路等重小根蒂配置项目齐整的抵偿规范。
为了将此项政策法定化,《抉择》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小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地皮抵偿费以及安顿津贴费之以及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匀称年产值的16倍。地皮抵偿费以及安顿津贴费不克不及使须要安顿的移平易近放弃原有生产程度、须要前进规范的,由项目法人或者者项目主管局部报项目审批或者者批准局部核准”,和第二款“征收其他地皮的地皮抵偿费以及安顿津贴费规范,依照工程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执行”,归并修正为:“小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地皮的地皮抵偿费以及安顿津贴费,施行与铁路等根蒂配置项目用地齐整抵偿规范,依照被征收地皮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执行。”